一、主要职责
组织审计国务院相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国务院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指导地方审计机关社会保障审计业务;承办审计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成员
司长:文华宜 副司长:余林 正司级审计员:杨明
三、内设处室
设4个内设处室:一处、二处、三处、四处。
四、联系电话
一处:010-5099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