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组织审计中央国有金融机构和国务院规定的中央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组织审计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及上述单位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具体组织对中央国有金融机构和国务院规定的中央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指导地方审计机关金融审计业务;承办审计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成员
司长 :王志成 副司长 :赵圣伟
三、内设处室
设5个内设处室:一处、二处、三处、四处、五处。
四、联系电话
一处:010-50992983